2022年9月19日凌晨,品某公司天猫旗舰店的运营职员在营销推广一批进口牛奶,将门店内23款牛奶的价格全部设置为不到六毛钱一盒。半小时内就有18万多个订单。其中就包含本案中李某的4个订单。李某的4个订单购买的牛奶分别是原装进口全脂高钙早餐纯牛奶2箱200ml*60盒、原装进口全脂纯牛奶学生儿童高钙早餐奶1箱200ml*24 盒、原装进口有机低脂高钙早餐纯牛奶1 箱200ml*24盒,原价为433.8元,打折333.66元,李某仅支付了100.14元,平均每盒牛奶不到6毛钱。
品某公司当日上午9时在天猫门店首页发布致歉公告,称因为门店运营打折设置错误,致使产生很多超底价订单,导致的损失金额也远远超出门店承受能力,恳请买家申请退款。
9月19日、20日、21日、22日,品某公司多次向包含李某在内的异常订单买家发送致歉短信,并请求买家在后台申请退款。
李某不想申请退货,坚持需要公司发货,遂将品某公司诉至法院。庭审中,李某确认在下单当日上午11点左右,曾收到语音电话让其取消订单并补偿5元的折扣券,其自认已收到5元和8元的红包,但他坚持觉得品某公司以低于市面价格吸引买家进店选择和购买但拒不发货的行为是欺诈,需要判令品某公司履行发货义务并对四个订单赔偿2000元。
品某公司辩称,根据常理,企业不可能以远低于本钱的价格销售产品,因员工过失操作而使买家对产品价格产生重大误解,品某公司请求撤销该订单合同。且公司发现超底价异常订单后,已准时采取一系列弥补手段,并作出撤销订单的意思表示。虽公司没发货,但已向李某等买家进行了肯定补偿。如需要公司对产生的18万笔订单均履行发货义务,将使公司遭受很难估量的损失,不利于电商行业的健康进步。
广州网络法院经审理后觉得,结合品某公司提交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税率截图、案涉牛奶历史订单的单价记录等证据,李某购买的价格与本钱价、平时销价格相差较大,即使考虑电商经营者或许会拓展优惠活动,也不符合企业的正常销售行为。同时,考虑品某公司在售出当日即电话联系、发布门店致歉公告、连续数日给买家发生短信致歉并请求退款等原因,法院认定品某公司错标案涉牛奶价格,是意思表示错误,品某公司没有欺诈的主观故意,同时根据《中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案涉订单价格存在重大误解,李某需要品某公司继续发货并进行赔偿,有违公平原则及诚实信用原则,遂判决驳回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引使用方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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